人民网
人民网>>游戏

“熊孩子”偷花巨款怎么办? 可提诉讼但难胜诉

安然
2016年10月11日08:09 | 来源:北京晚报
小字号
原标题:“熊孩子”偷花巨款怎么办? 可提诉讼但难胜诉

  为了获得购物或游戏带来的愉悦,有些孩子可以背着家长将家人用来治病的巨款变成手机游戏里功能强大的装备。用一部现实世界里的新款手机或者虚拟世界里高排名带来的满足感,足以让大量未成年人不顾必然发生的后果,只图眼前一时的快乐。

  “有家长在发现孩子偷着花了巨款之后,希望能够取消交易,尽管在法律上可以尝试,但是如果真的提起诉讼,也未必能得偿所愿。”北京二中院少年庭法官陈光旭说。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研究员则告诉记者,肆意偷花家长巨款的“熊孩子”一旦习惯了花钱带来的愉悦并成瘾之后,再想纠正难度很大。从孩子的少年时期,家长就应当提早促进他们情商的发展,尽量让他们正确面对财富。

  故事

  “熊孩子”乱花钱 引发网友抨击

  今年9月,媒体连续报道重庆市垫江县和沈阳皇姑区发生“顽童偷偷绑定家长信用卡购买游戏装备”的事件。在重庆的事件中,9岁顽童在16天里,花光了家人银行卡上的3.6万元,购买了大量手游装备,而这笔钱竟然是其母亲用来治疗癌症的医疗费。由于他的母亲眼睛不好,曾经在一次取钱时让儿子帮着按了密码,没想到孩子就此记住了,后来有一天趁着妈妈做饭,他从包里偷出了银行卡,直接绑定在了自己的游戏账户上。

  同样是在半个月内,也同样是绑定了家长的银行卡,沈阳皇姑区吴先生的儿子花出去5700元买了枪战游戏的武器,而且在刚花了1000多元的时候已经被家长发现,挨了批评,却毫不耽误他在随后的几天里又花出去4000多元。

  前一个事件在“知乎”网上引发了不少网友的激烈讨论,绝大多数网友对“熊孩子”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其中不乏“这个孩子就是很单纯的坏”之类的极端化评价。

  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是,“母亲患了癌症,家人势必焦头烂额四处举债治病,任何智力正常的人在9岁的时候都应该具备基础的金钱观念、知道判断自己的家境、知道自己花出去的钱算多还是算少了,更别提这当中还牵扯到一个癌症病人的命。”

  也有的网友给“熊孩子”家长提出了建议:“从民法来讲,9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无效的,无效行为需要恢复原状,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说这钱可以要回来。”

  个别为孩子开脱的意见认为,这个年龄的孩子即使知道自己所作所为不对,会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他没有能力克制。

  “没能力克制”的说法常用在“双11”光棍节之后砍手党们的哀号之中,但是用在“熊孩子”身上,就显得严肃认真得多。克制自己消费欲望的能力,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应到学会的一课。

  探讨

  孩子花多少钱算是高消费?

  孩子出去乱花钱,最后还是要由家长买单。家长若是不愿意买这个单,法律可以伸个援手吗?北京二中院少年庭法官陈光旭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家长主张合同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而且,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还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在没有得到监护人允许的情况下,独自购买的服务,否则,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往往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陈光旭说,未成年人大额消费与正常消费的界限,在法律上并无统一的标准。比如花100元买文具、玩具,对北京的七八岁孩子来说想必属于正常消费,而对于同龄的贫困地区儿童,很可能已经算颇高的消费了。

  “这种界限,需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和消费行为发生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判定。认定是否属于大额消费,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分析。除了16岁到18岁之间,以自己的收入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之外,其他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里,如果是这些未成年人与人签订合同进行消费,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后,该合同是有效的。当然,与限制民事行为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责编:沈光倩、杨虞波罗)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